某市卫健委科级干部马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马某在2018年至2021年担任某市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医药企业违规审批医疗器械资质。其个人及家庭名下境外账户累计存放人民币120万元,经调查发现该资金来源于医疗器械采购回扣、虚开发票套取公款等非法途径。2022年5月,某市审计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马某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经初步核查后移送检察机关。马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仅能说明部分财产来源,对剩余85万元无法作出合理解释。该行为导致某市医疗系统腐败问题被暴露,造成国有医疗机构损失共计63万元。案发后马某主动退缴赃款32万元,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监察委员会初查后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法院依法启动再审程序,对原审认定的财产来源不明问题进行重新审理。
判决结果
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须严格规范境外财产申报,防范隐性腐败侵蚀医疗系统廉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