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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教育厅原厅长肖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肖某于2018年至2021年担任某省教育厅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民办教育机构在资质审批、项目招标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其家庭财产经审计显示,合法收入仅约50万元,但实际持有房产3套、现金120万元及贵重物品若干,涉案财产达200万元。经调查发现,肖某通过虚增工程合同金额、隐瞒兼职收入等方式获取非法利益,但始终无法提供完整财产来源说明。2022年5月,某县群众实名举报其财产异常,纪检监察机关介入后查封其名下资产并启动司法程序。肖某在一审中仅承认部分收入系兼职所得,但未如实交代主要来源,且在案发后主动退缴赃款80万元。该案件导致某省教育厅在2022年年终考核中被扣分,引发社会对教育系统廉政建设的质疑。

审理过程

案件由群众举报启动初核,经省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一审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肖某提出上诉后进入二审程序。

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认定肖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五十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三百九十六条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公职人员必须如实申报财产,警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要杜绝隐匿非法所得行为。

分类:来源不明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