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许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1年,许某在担任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期间,利用负责招投标监管职务之便,通过亲属李某等人代持方式收受投标企业贿赂。其以虚假投资为名,将5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非法所得转入李某实际控制的海外账户,掩盖资金来源。2022年群众举报许某亲属李某涉嫌洗钱行为,经初审发现其财产来源不明线索,案件进入再审程序。许某在审查阶段退缴赃款12万元,但未如实交代全部资金去向,导致再审认定其隐瞒3万元财产来源。该行为致使多个招投标项目出现串标现象,造成国有资产直接损失约80万元。
审理过程
案件经群众举报立案,历时两年完成证据补强,通过再审程序依法公开审理,检察机关提交新证据后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许某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三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不得通过亲属代持规避财产监管,凸显对职务犯罪'影子股东'行为的司法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