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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许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1年,许某在担任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期间,利用负责招投标监管职务之便,通过亲属李某等人代持方式收受投标企业贿赂。其以虚假投资为名,将5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非法所得转入李某实际控制的海外账户,掩盖资金来源。2022年群众举报许某亲属李某涉嫌洗钱行为,经初审发现其财产来源不明线索,案件进入再审程序。许某在审查阶段退缴赃款12万元,但未如实交代全部资金去向,导致再审认定其隐瞒3万元财产来源。该行为致使多个招投标项目出现串标现象,造成国有资产直接损失约80万元。

审理过程

案件经群众举报立案,历时两年完成证据补强,通过再审程序依法公开审理,检察机关提交新证据后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许某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三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不得通过亲属代持规避财产监管,凸显对职务犯罪'影子股东'行为的司法打击力度。

分类:来源不明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