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省教育厅原厅长钟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再审案

某省教育厅原厅长钟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再审案

案件事实

钟某原任某省教育厅厅长,2018年至2021年在分管高校基建项目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多家教育机构贿赂,累计达320万元。其通过亲属账户接收不明资金,刻意隐瞒收入来源,经审计发现其家庭财产与合法收入存在巨大差距。2022年群众举报其财产来源不明,原审因证据链不完整作出无罪判决。再审过程中,监察机关调取银行流水及关联企业账目,发现钟某通过伪造合同、虚开发票等方式隐匿受贿所得,涉案资金已用于购置奢侈品及海外房产。钟某在再审阶段主动退缴赃款280万元,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其行为导致多所高校基建项目出现腐败窝案,造成财政资金重大损失。

审理过程

案件经群众举报启动再审程序,监察机关开展专项审计,检察机关补充证据,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钟某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九十一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警示公职人员须如实申报财产,强化对事业单位人员的监督制约机制。

分类:来源不明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