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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住建局原局长谭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再审案

案件事实

谭某自2018年至2021年担任某省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审批、招投标等环节为多家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其通过虚构工程项目、虚增合同金额等方式非法获取经济利益,涉案金额达15万元至20万元之间。经审计发现谭某家庭财产明显超出合法收入范围,但其始终拒绝说明大额资金来源,且将部分赃款用于购买房产及奢侈品。2022年某市纪委监委在查处相关国企腐败案件时,发现谭某涉嫌隐匿财产线索,遂将其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谭某在初审阶段仅退缴赃款5万元,对剩余资金来源拒不交代,导致案件进入再审程序。该行为造成某省住建系统国有资产监管严重失范,损害政府公信力,引发社会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广泛关注。

审理过程

该案经某市纪委监委初查后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某省中级人民法院因证据争议启动再审程序,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谭某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其未退缴的10万元赃款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凸显国企高管在工程建设领域必须规范财务申报,主动接受监督,杜绝隐性腐败侵蚀公共利益。

分类:来源不明年份:2024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