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司法局科级干部冯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冯某在担任某市司法局基层科科长时,利用职务便利为辖区律师事务所违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受企业贿赂。其通过妻子李某实际控制的两家商贸公司,将非法所得200万元以股权投资形式代持,资金用于购买豪车及偿还个人债务。2024年3月,群众举报其家庭财产与收入严重不匹配,某市纪委监委介入调查发现冯某及其亲属名下资产达320万元,其中200万元无法说明合法来源。案发后,冯某主动退缴赃款150万元,但剩余170万元通过亲属账户转移至境外,造成国家司法资源分配失衡,损害执法公信力。
审理过程
某市监察委于2024年4月立案调查,经司法审计确认财产来源不明后移送检察机关,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判决结果
冯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其亲属代持资产中无法说明来源的170万元予以没收。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案件意义
警示司法执法人员须警惕代持等新型腐败形式,维护司法廉洁性与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