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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谭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谭某在2018年至2021年期间担任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负责监督招投标活动。其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操控招标文件、设置不正当程序等方式为特定企业谋取利益,期间获取巨额现金及贵重物品。经审计发现,谭某家庭财产与合法收入存在明显差距,但其无法说明50万元财产的合法来源。2022年纪委监委在调查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时,通过调取谭某个人账户流水及关联企业资金往来,发现其隐匿财产线索。谭某在初审阶段拒不交代财产来源,后在证据面前部分承认违法所得但拒绝退赃。该行为导致多起招投标项目造假,造成国有资金损失超200万元,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审理过程

原案因证据不足未予认定,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新线索后启动再审程序,经补充侦查形成完整证据链,检察机关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谭某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追缴未退赃款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贿赂案件适用死刑的若干问题的规定》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国企管理人员必须严守廉洁底线,对财产来源不明问题应主动说明,维护职务行为的正当性与公信力。

分类:来源不明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