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省自然资源局原局长谭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某省自然资源局原局长谭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谭某在担任某省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2015-2021年),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出让审批环节收受多家企业贿赂。其通过亲属王某等人设立空壳公司,以投资名义将受贿所得200万元转至他人账户,同时虚构工程项目虚增成本套取财政资金150万元,累计非法占有公共财物350万元。2022年群众举报其家庭资产异常增长,经审计发现谭某及其亲属名下房产、理财产品价值达580万元,无法说明合法来源。谭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调查,后在再审程序中主动退缴赃款280万元并认罪悔罪,导致国家土地出让收益流失,破坏当地土地市场秩序,造成财政损失共计420万元。

审理过程

本案经群众举报线索初核后启动再审程序,由省级监委牵头成立专案组,通过调取谭某及其亲属银行流水、不动产登记信息等证据材料,结合土地出让档案进行比对核查,最终完成证据链闭环。

判决结果

谭某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三百九十条、第六十七条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权力机关人员应规范财产申报,杜绝通过亲属代持掩盖非法所得,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和公共财产安全。

分类:来源不明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