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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卫健委科级干部丁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3年5月期间,丁某在担任某市卫健委基层卫生科科长职务时,利用负责基层医疗机构设备采购的便利,通过虚构项目、虚增合同金额等方式侵吞公款共计120万元。其妻李某在2022年3月至2023年8月间,以丁某名义投资某医疗科技公司,实际获得分红60万元,但丁某无法说明该资金来源。2023年10月,市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丁某家庭财产异常增长,遂将其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调查,丁某名下房产价值380万元、现金25万元,合计405万元无法说明合法来源,其中部分资金被用于支付高额赌债及奢侈品消费。丁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赃款80万元,但对其余325万元来源始终避重就轻,仅承认部分为业务往来所得。该案件导致某县三所乡镇卫生院采购的医用设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造成医疗事故风险,损害公共卫生服务保障体系。

审理过程

案件由市纪委监委移送检察机关,经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后,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丁某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须依法申报财产,强化对医疗系统资金使用的监督制约,维护公共卫生服务公平性。

分类:来源不明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