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田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2021年8月至2023年5月期间,田某在担任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期间,利用负责重大工程招投标的职务便利,通过操控评标标准、泄露标底等方式为境外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经审计发现,其个人及家庭名下持有超过300万元境外资产,但无法提供合法收入证明。调查发现田某通过境外账户接收非法所得,部分资金用于购置海外房产及奢侈品,其余通过虚开发票方式侵吞国企资金。2023年10月,审计部门将田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线索移送检察机关。田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赃款120万元,并承认部分财产来源不明,但拒不交代全部资金流向。案件造成某省重点基建项目损失逾8000万元,严重破坏招投标市场秩序。
审理过程
2023年11月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经三个月调查形成完整证据链,2024年1月提起公诉,2024年4月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判决结果
田某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三百九十九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国企人员须规范境外资产申报,维护招投标公平竞争秩序,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