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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行政审批局陈某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陈某自2019年起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科员期间,利用审核企业资质的职务便利,通过虚构审批材料、违规降低审查标准等方式,为多家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其家庭财产经审计显示,至2022年案发时总额达280万元,明显超出合法收入范围。陈某将部分非法所得通过他人账户转移至境外,部分用于购置奢侈品及偿还个人债务。2022年6月,群众举报其异常财富状况,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后发现其财产来源不明,依法予以立案调查。陈某在初审阶段仅部分退赃,且在侦查阶段拒绝配合资金流向说明,导致案件证据链存在缺口。该行为造成行政审批程序公信力受损,引发多起企业违规操作举报,直接经济损失达150万元。

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八年,其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期间检察机关补充相关证据,法院综合考虑陈某退赃情况及社会危害性,最终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260万元及孳息。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三百九十五条之一;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警示公职人员须规范财产申报,强化行政审批领域权力监督,防范利益输送风险。

分类:来源不明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