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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行政审批局原局长韩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再审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1年期间,韩某任某市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企业办理审批事项谋取不当利益。其通过亲属李某等人代持方式,非法获取财物共计320万元,其中150万元用于购买境外房产,80万元投资某私募基金,其余资金存入代持人名下多个银行账户。2022年市审计局在专项审计中发现韩某家庭资产异常增长,经初步核查其无法说明合法来源。案件由市纪委监委于2023年5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侦查发现韩某长期通过亲属账户进行资金流转,且拒不交代部分赃款去向。韩某在初审阶段退还赃款50万元,但对剩余资金来源始终避重就轻,导致案件进入再审程序。该行为造成国家经济损失达280万元,严重破坏行政审批秩序,引发群众对公权力监督的质疑。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原审法院一审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八年。因存在证据瑕疵,案件由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检察机关补充侦查后再次移送审理。

判决结果

经再审审理,韩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追缴全部违法所得及孳息共计315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三百九十六条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公职人员利用亲属代持掩盖违法所得的隐蔽性,警示行政审批领域需强化财产申报与资金流向监管。

分类:来源不明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