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市司法局科员刘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某市司法局科员刘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2022年6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刘某利用其担任某市司法局法规科科员职务便利,通过虚构案件办理费用、隐瞒执法补贴等方式非法获取财物。经审计发现,其家庭财产总额达328万元,但无法说明其中267万元的合法来源。涉案资金主要用于购置豪华轿车、高档名表及投资经营多家娱乐场所。2024年3月,某市审计局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刘某财产异常波动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刘某在初核阶段拒不配合调查,后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仅退缴赃款80万元,其余赃款仍藏匿于境外账户。该行为导致司法局公职人员廉洁形象受损,造成国家执法公信力下降的不良影响。

审理过程

2024年4月检察机关对刘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提起公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7月依法公开审理,结合审计证据及银行流水记录认定犯罪事实。

判决结果

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其非法持有的328万元财产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司法执法人员应严守廉洁底线,主动申报财产,接受组织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导致财产来源不明。

分类:来源不明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