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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交通局原局长谭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谭某在2018年至2022年担任某省交通局党组书记期间,利用负责高速公路项目审批的职务便利,通过操控招投标程序收受多家施工企业贿赂。经查,其家庭财产中存在300余万元无法说明合法来源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工程项目回扣及虚开发票套现。2023年3月,纪委监委在查处某工程腐败案件时发现谭某财产异常,经调取银行流水、审计账目,确认其通过隐匿收入、虚构投资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谭某在初核阶段主动退缴赃款150万元,但在正式立案后仅承认部分资金来源,其余仍拒不说明。该行为导致多个交通项目出现质量隐患,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逾800万元,严重破坏工程建设领域公平竞争秩序。

审理过程

纪委监委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经一审法院审理,认定谭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判决结果

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其家庭账户中剩余150万元非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自治组织人员需严守廉洁底线,规范财产申报,杜绝权力寻租空间

分类:来源不明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