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卫健委处级干部唐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唐某于2021年3月至2023年12月期间担任某市卫健委下属医疗设备采购中心副主任,负责辖区内公立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其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伪造供应商资质、虚开发票等方式侵吞采购资金,同时接受医疗器械厂商贿赂,涉案金额达280万元。经审计发现唐某家庭财产与合法收入严重不符,其将非法所得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至境外,用于购置奢侈品及投资虚拟货币。2024年4月,某市纪委监委接群众举报启动调查,查封唐某名下房产3处及银行账户12个。唐某在审查调查阶段主动退缴赃款150万元,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行为导致某市三甲医院采购的呼吸机设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造成患者伤亡风险,严重损害医疗系统公信力。
审理过程
2024年4月某市纪委监委立案调查,5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6月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本案。
判决结果
唐某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三百九十六条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须严守廉洁底线,强化对医疗采购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