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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医疗集团原董事长吴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3年8月期间,吴某在担任某省医疗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下属医疗机构违规采购医疗设备提供帮助,收受供应商贿赂共计320万元。其通过亲属李某在境外设立空壳公司,将赃款以'投资入股'形式伪装成合法收入,同时安排关联企业以虚假贸易合同方式转移资金至个人海外账户。2023年10月,某省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该医疗集团资产异常增长,启动调查程序后查明吴某及其亲属代持资产事实。吴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但在二审期间主动退缴赃款200万元,并提供部分资金流向证据。该行为导致某省三家医院违规采购价值500万元的不合格医疗设备,造成患者诊疗风险升级及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案发后经司法鉴定,吴某家庭财产超过合法收入部分达480万元,其中260万元无法说明来源。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省监委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一审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吴某提出上诉后,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期间调取银行流水及境外资产信息,重新认定财产来源不明金额并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吴某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其亲属李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涉案赃款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百九十二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国企高管不得利用亲属代持非法所得,暴露出医疗领域权力寻租与资产隐匿的新型腐败模式。

分类:来源不明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