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省税务局处级干部吴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再审案

某省税务局处级干部吴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再审案

案件事实

吴某原任某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2016年至2021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开发票、隐瞒收入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累计形成无法说明来源的财产达280万元。其犯罪手段包括利用分管税收政策制定的职权,为关联企业规避监管提供便利,同时通过亲属代持资产、境外账户隐匿资金等途径转移赃款。2022年6月,某市纪检监察机关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吴某家庭财产与收入严重不符,对其立案审查。经查证,吴某虽部分退缴赃款共计120万元,但始终拒绝提供剩余160万元财产的具体来源,导致案件无法彻底查清。该行为造成国家税收监管体系漏洞,引发税务系统内部腐败风险连锁反应。

审理过程

原审因证据不足作出无罪判决,后检察机关发现新证据线索,启动再审程序,经补充侦查确认吴某财产来源不明事实,依法提起公诉并完成庭审审理。

判决结果

被告人吴某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警示税务系统处级干部须规范财产申报,强化对公职人员经济活动的监督制约。

分类:来源不明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