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市司法局处级干部黄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再审案

某市司法局处级干部黄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再审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3年8月期间,黄某在担任某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共计12万元。其配偶李某名下持有价值8万元的奢侈品及房产,黄某无法说明上述财产合法来源。2023年10月,某市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黄某家庭财产异常,经初步调查后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侦查机关查明黄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赃款已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购置高档消费。黄某在案件审理中拒绝配合调查,但于2024年3月主动退缴部分赃款。该行为导致司法局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偏差率提升至15%,造成公共财产重大损失。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再审,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审查证据材料并听取控辩双方意见,最终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黄某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三百九十五条之一,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警示司法执法人员须规范财产申报,杜绝权力寻租,维护司法公正与廉洁性。

分类:来源不明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