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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科员彭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彭某自2018年起在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担任科员期间,利用负责招投标项目审核的职务便利,通过虚构工程量、虚增报价等方式帮助多家企业骗取中标,所得款项转入个人控制的多个账户。经审计发现,彭某家庭财产总额达350万元,其无法说明其中280万元的合法来源,涉及资金主要用于奢侈品消费及境外投资。2022年群众举报彭某涉嫌贪腐,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时,彭某在明知财产来源非法的情况下仍拒不配合,直至案发后才部分交出涉案资金。该案件导致多个招投标项目出现严重技术偏差,造成公共财政损失逾百万元,扰乱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彭某在再审过程中虽承认部分财产来源于职务行为,但对主要涉案资金去向仍存在刻意隐瞒,最终被认定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审理过程

案件经群众举报启动初查,因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发回重审,检察机关补充侦查后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再审判决。

判决结果

彭某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涉案赃款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三百九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招投标领域公职人员必须规范履职,杜绝以权谋私行为,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公平性。

分类:来源不明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