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邓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邓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2021年,某省纪委监委在专项巡视中发现邓某存在境外财产申报异常。邓某时任某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长期利用职务便利为涉法企业提供关照,其名下境外账户累计存有28万元人民币。经审计发现,该笔资金来源于其在职务期间收受的境外贿赂,但邓某始终无法提供合法来源证明。案件在初审阶段因证据链不完整被退回补充调查,后纪委监委通过调取邓某亲属出入境记录及境外银行流水,确认其通过非法渠道获取资金并转移至境外。邓某在再审阶段主动退缴赃款15万元,对部分事实供认不讳,但未说明剩余13万元的去向。案件造成司法机关公信力受损,引发群众对司法腐败的质疑。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省纪委监委初核后移送司法机关,原审因证据不足未予认定。再审阶段检察机关补充完善境外资金流向证据,法院依法组织公开审理并采纳关键证人证言。

判决结果

邓某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没收全部非法财产。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警示司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产申报制度,维护司法廉洁性。

分类:来源不明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