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银保监局原副局长徐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2年,徐某在担任某省银保监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在金融信贷审批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其通过亲属张某实际控制的多个空壳公司,以虚假贸易合同形式套取信贷资金,并将所得款项通过代持方式转移至境外账户。经审计查明,徐某家庭名下持有价值280万元的房产及豪华车辆,其中150万元无法说明合法来源。2023年群众举报其亲属异常资产后,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通过调取银行流水、信贷档案等证据发现徐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徐某主动退缴赃款80万元,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导致多起信贷风险事件,造成某省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增加3000万元,严重破坏金融监管秩序。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省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徐某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徐某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对其非法持有的200万元赃款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须强化对亲属代持资产的监管,防止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