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卫健委处级干部吴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吴某在担任某市卫健委医政处长职务时,利用负责医疗设备采购的职权便利,接受多家医药企业负责人请托,为相关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其通过亲属李某(化名)代持资产,先后以亲属名义购买高档住宅一套、名表数块及理财产品若干,涉案金额达18万元。经审计发现吴某家庭总资产远超合法收入范围,但其无法说明财产来源。2023年3月,某市纪委监委接到群众实名举报后启动调查,调取吴某及其亲属银行流水、房产交易记录等证据,确认其通过亲属代持方式隐匿非法所得。吴某在初核阶段主动交代部分问题,但未退缴全部赃款。该案导致某市多家医院采购流程出现异常,造成医疗资源分配不公及财政损失约50万元。
审理过程
2023年4月某市监委对吴某立案调查,同年5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6月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采纳全部指控事实并当庭宣判。
判决结果
吴某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涉案赃款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须主动申报财产,不得通过亲属代持方式掩饰非法所得,维护医疗系统廉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