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级干部丁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3年3月期间,丁某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期间,利用负责招投标项目审核的便利,通过虚开发票、伪造合同等方式非法获取财物。其家庭财产总额达580万元,但合法收入仅申报280万元,差额300万元无法说明来源。经审计发现,丁某在多个工程招投标项目中收受投标企业贿赂,涉案金额累计达320万元,赃款部分通过境外账户转移。2023年6月,某市纪委监委在专项巡察中发现丁某财产异常情况,将其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丁某到案后虽部分退赃但未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导致相关招投标项目存在严重违规操作,造成国有资金损失逾800万元。其通过隐瞒收入、虚报支出等手段掩盖非法所得,严重破坏招投标市场秩序。
审理过程
2023年7月某市检察院对丁某立案侦查,经三个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同年11月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围绕财产来源展开法庭调查与辩论。
判决结果
被告人丁某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九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招投标领域工作人员须规范履职,切实防范财产申报不实问题,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