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行政审批局处级干部叶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2021年,某市行政审批局处级干部叶某在担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企业违规办理资质审批手续。经查,叶某家庭财产总额达28万元,其合法收入仅能解释13万元,剩余15万元无法说明来源。该财产主要通过接受企业贿赂、虚构工程项目回扣及隐瞒境外投资等方式非法获取,其中部分资金用于购置奢侈品和偿还个人债务。2022年6月,某市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叶某财产异常,经立案调查确认其财产差额巨大且无法说明合法来源。案发后叶某主动退缴赃款12万元,但对其余3万元来源拒不交代。案件造成多起审批项目违规操作,导致公共资源浪费达500万元。叶某作为基层自治组织人员,长期以亲属名义代持资产,形成复杂的资金链条。
审理过程
2022年7月某市监委对叶某立案调查,同年11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3年3月某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本案。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叶某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三百九十条,监察法第六十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基层自治组织人员须规范财产申报,强化对职务行为的监督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