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卫健委原副主任于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2022年12月,某省卫健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其下属单位存在异常资金流动。于某时任该委副主任,负责医疗采购监管工作,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开发票、伪造合同等方式侵吞医疗器械采购资金,累计非法占有公款200万元。经调查发现,其个人账户及亲属名下持有价值300万元的房产、理财产品,但无法说明资金合法来源。2023年3月,纪检监察机关接到实名举报后启动调查程序,于某在初核阶段主动退缴赃款80万元,但剩余资金去向仍无法查证。案件暴露出医疗系统监管漏洞,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造成某县医院采购设备质量不达标问题,直接经济损失超50万元。
审理过程
案件由审计部门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初核,经立案调查后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23年7月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一审审理。
判决结果
于某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剩余非法所得继续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九十一条
案件意义
警示医疗系统基层干部必须严守财经纪律,强化对公职人员财产申报的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