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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卫健委原主任马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某省卫健委原主任马某在任职期间,利用主管医疗设备采购的职务便利,通过虚构项目合同、虚增采购价格等方式侵吞财政资金。经审计发现,马某家庭总资产达87万元,其中42万元无法说明合法来源。其通过亲属账户接收不明资金,部分用于购置豪华房产,部分用于高消费娱乐。2022年3月,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马某财产异常波动线索,随即启动调查程序。马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后在证据面前承认部分资金来源于非法渠道,但对主要部分来源拒不说明。案件造成医疗资源分配不公,引发群众对医疗系统廉洁性的质疑。2023年1月,再审程序因原审认定事实不清予以启动,追查其财产来源细节。

审理过程

案件经巡视巡察线索移交后进入初审程序,因证据不足退回补充调查。2023年4月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于2023年7月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马某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凸显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重要性,警示医疗系统官员须规范履职,杜绝权力寻租。

分类:来源不明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