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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医疗集团原董事长曹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2019年至2021年期间,曹某在担任某市医疗集团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其弟代持方式侵吞单位公款。其以虚假医疗器械采购合同为手段,将280万元公款转入亲属控制的关联企业账户,通过伪造财务凭证掩盖资金去向。审计部门在2022年专项检查中发现医疗集团资产异常增值,随即启动再审程序。曹某在调查中承认通过亲属代持非法占有公款,但辩称部分资金为合法投资收益。案件涉及某市医疗集团下属三家医院,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曹某家属主动退缴赃款200万元,剩余80万元未追回。其行为严重破坏医疗系统廉洁环境,导致医院采购项目资金链紧张,影响民生医疗保障。

审理过程

案件由审计部门线索移交,经检察机关侦查后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启动再审程序,组织专项审计并开展庭前会议,最终形成完整证据链。

判决结果

法院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曹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三百八十五条

案件意义

警示国企人员须规范财产申报,强化对亲属代持等新型腐败形式的监管,维护医疗医药领域国有资产安全。

分类:来源不明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