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层人员徐某涉案财产来源查证不实案

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层人员徐某涉案财产来源查证不实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徐某利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评审员职务便利,在工程招标过程中收受投标企业贿赂共计12万元。其通过虚增评审指标、操纵评标流程等方式为相关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所得款项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购置奢侈品。2023年3月,群众举报徐某存在异常财产状况,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发现其银行账户出现大额不明资金流动。徐某在初核阶段主动交代部分违纪事实,但对其12万元财产来源始终无法提供合法说明,且未退缴全部赃款。该行为导致某市政工程项目招标过程失去公正性,造成公共资金损失逾80万元,严重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

审理过程

2023年4月立案调查,同年7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0月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判决结果

徐某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三百八十九条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招投标监管人员必须规范履职,防止因监管缺位导致公共利益受损。

分类:来源不明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