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冯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冯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件事实

冯某在担任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厅级主任期间,2020年至2023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操控招标项目、违规干预评标过程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其家庭财产中包含大量无法说明合法来源的资金,经审计发现涉案金额达320万元,其中部分用于境外投资及购置高档房产,部分通过亲属账户隐匿。纪委监委在查处某招标代理机构串标案时,发现冯某存在异常财产申报情况,经初步核实启动立案调查。冯某在初查阶段主动退缴赃款80万元,但对其余240万元来源始终无法说明,导致相关财产被依法查封。该行为造成公共资源浪费及市场秩序混乱,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

审理过程

纪委监委依程序立案调查,经讯问、审计、资金流向核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冯某被判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涉案赃款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案件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严守廉洁底线,如实申报个人财产,杜绝权力寻租空间。

分类:来源不明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