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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师傅”恶意诉讼被判在抖音、小红书公开道歉

<h1>“某某师”商标侵权恶意诉讼案:被判在抖音、小红书公开道歉的典型案例</h1>

<p>近年来,随着短视频和社交平台的迅速发展,商标维权类案件越来越多,其中也出现了少数权利人滥用诉讼权利、进行恶意诉讼的情况。以下这个经过脱敏处理的案例,就是一起因商标近似提起的侵权诉讼,最终被法院认定为恶意诉讼,并判令原告在抖音、小红书等平台公开道歉的典型判例。该案对广大品牌方和法律从业者理解“恶意诉讼”的构成要件及法律后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p>

<h2>案件基本情况</h2>

<p>原告系“某某师”系列糕点的创始品牌,在全国拥有数百家直营及加盟门店,注册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原告于2014年至2016年间陆续注册了“某某师”“Bob’s□□”等多个商标,核定服务类别主要为第35类(替他人推销、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等)和第43类(餐饮住宿、饭店等)。</p>

<p>被告是一家2021年才成立的小型糕点品牌,主要在线上销售,品牌名称为“某迷□□”,同时在店铺招牌、包装袋、宣传语中使用“某迷”字样。被告的经营规模较小,月销售额仅几万元。</p>

<p>2022年,原告以被告在店铺名称、包装、宣传页面中使用“某迷”字样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使用“某迷”标识、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并在抖音、小红书、全国性媒体上公开道歉。</p>

<h2>一审、二审法院认定的事实</h2>

<p>法院在审理中查明以下关键事实:</p>

<ul>

<li>“某某师”商标虽有一定知名度,但主要知名于线下实体糕点店,第35类、第43类商标的显著识别部分仍是“某某师”三个完整汉字,而非单独的“某”字。</li>

<li>被告使用的“某迷”与原告商标在字形、读音、含义上均有明显区别,相关公众施以一般注意力不会产生混淆。</li>

<li>原告在明知自己没有单独“某”字商标的情况下,仍以“某迷”整体落入其“某某师”商标近似范围为由起诉,且在诉讼中提交了大量与本案无关的其他被告的证据,试图证明自己长期在全国范围内维权。</li>

<li>原告曾经对全国上百家使用含有“某”字的商家提起诉讼或发律师函,其中绝大部分最终被法院驳回或原告主动撤诉,胜诉率极低。</li>

<li>原告在诉讼中提出的100万元赔偿金额明显超出被告实际经营规模和可能造成的混淆后果,存在借诉讼打击竞争对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倾向。</li>

<h2>法院对“恶意诉讼”的认定</h2>

<p>二审法院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第5条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认为本案符合恶意诉讼的构成要件:</p>

<blockquote>

原告明显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明知或应知其主张不能成立而提起诉讼,给被告造成较大经济和商誉损失,扰乱了正常的司法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构成权利滥用,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blockquote>

<p>法院特别指出,原告在全国范围内“广撒网”式维权,动辄索赔几十万至上百万,却几乎全部败诉或撤诉,属于典型的“知假起诉”“借诉讼打击竞争对手”,具有主观恶意。</p>

<h2>最终判决结果</h2>

<p>一审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并追加判决:</p>

<ul>

<li>原告构成恶意诉讼,应当承担被告因应诉支出的合理维权费用8.5万元(包括律师费、交通费、取证费等);</li>

<li>原告须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其抖音账号(粉丝超500万)、小红书账号(粉丝超200万)置顶位置连续三十日刊登道歉声明,内容由法院核定;</li>

<li>原告承担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li>

</ul>

<p>该判决已生效,原告已实际履行了在抖音、小红书公开道歉的义务。</p>

<h2>本案的法律启示</h2>

<p>第一,商标权并非绝对权利,不能随意扩大保护范围。单独拆分文字主张权利,尤其是当商标由多个汉字构成时,原则上应当以整体进行比对。</p>

<p>第二,知识产权维权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明知自己主张缺乏依据,仍以明显过高的赔偿金额提起诉讼,或者在全国范围内“批量诉讼”,一旦被认定为恶意诉讼,不仅拿不到赔偿,反而要反过来承担对方的维权费用,甚至被判决公开道歉。</p>

<p>第三,法院对恶意诉讼的态度越来越严格。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在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中强调要遏制知识产权领域恶意诉讼行为,必要时可适用惩罚性赔偿或要求公开道歉、消除影响。</p>

<p>第四,对于被“碰瓷”式的恶意诉讼起诉的小微企业,应当积极应诉、充分举证,往往能够获得法院支持并得到合理维权费用补偿。</p>

<p>这个案件提醒所有品牌方:合法维权值得鼓励,但滥用诉讼权利、借维权之名行打压之实,最终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仅损害自身商誉,还要承担高额的反向赔偿和公开道歉的法律后果。</p>

<p>本文根据已公开裁判文书整理,仅供学习交流,案例细节已做脱敏处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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