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诉讼“海底捞”被判赔10万+承担全部诉讼费
<h1>从“海底捞”商标恶意诉讼案看恶意诉讼的反噬与赔偿标准</h1>
<p>近年来,随着商标注册和维权意识的增强,部分主体利用诉讼程序进行不当竞争的现象时有发生。其中,“恶意诉讼”作为一种典型的滥用诉权行为,不仅严重浪费司法资源,还会对被诉企业造成巨大的时间、经济和商誉损失。2024年一起备受关注的餐饮行业商标侵权恶意诉讼案,最终以原告被认定恶意诉讼并被判赔偿被告10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而告终。该案入选了当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典型案例,具有很强的警示和教育意义。</p>
<h2>案件基本情况</h2>
<p>原告为一家注册在四川的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原告公司”),其持有“某某捞”文字及图形的注册商标,主要核定服务类别为第43类餐饮住宿等。被告是一家全国知名的大型连锁火锅企业(下文简称“被告公司”),其核心品牌为“某某捞”。</p>
<p>2022年起,原告公司以被告公司在门店招牌、菜单、宣传物料等处突出使用“某某捞”标识为由,先后在成都、北京、深圳、西安等地法院提起多达20余起商标侵权诉讼,要求被告公司立即停止使用、销毁物料,并索赔金额从几十万到上百万元不等。同时,原告还在网络平台发布大量题为《某某捞侵权“某某捞”商标权》等文章,引导舆论对被告公司进行负面评价。</p>
<h2>法院如何认定“恶意诉讼”</h2>
<p>被告公司在多地应诉过程中发现,原告公司实际并未真实使用“某某捞”商标,其注册商标已有多年处于闲置状态,且原告公司名下注册了大量与知名餐饮品牌近似的商标,如“某记捞”、“某小捞”、“某迷”等,呈现明显的商标囤积特征。</p>
<p>各审理法院在查明事实后认为:</p>
<ul>
<li>原告明知自己的“某某捞”商标与被告公司长期使用并具有极高知名度的“某某捞”在视觉上存在显著差异,却故意将其拆分突出起诉,属于歪曲事实、恶意曲解法律。</li>
<li>原告明知自己商标并未实际使用,也未形成稳定对应关系,却以高额索赔和多地起诉的方式给被告施加巨大应诉压力,明显具有通过诉讼不当获利的目的。</li>
<li>原告在网络平台大范围发布失实侵权指控,严重损害被告商誉,主观恶意十分明显。</li>
</ul>
<p>据此,多地法院均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并依法认定原告构成恶意诉讼。</p>
<h2>恶意诉讼需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h2>
<p>根据《民法典》第179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规定,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p>
<p>在本系列案件中,北京某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代表性判决:</p>
<blockquote>
被告公司因本案支出的合理维权费用(包括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共计10万余元,原告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恶意诉讼,应当全额赔偿被告上述损失,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blockquote>
<p>此外,法院还要求原告在国家级媒体上刊登道歉声明,以消除因其不实指控给被告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p>
<h3>目前恶意诉讼赔偿金额的司法实践</h3>
<p>截至2025年11月,全国范围内已公开的恶意诉讼赔偿案例中:</p>
<ul>
<li>普通恶意诉讼赔偿金额多在3万-20万元之间;</li>
<li>涉及知名品牌、造成重大商誉损害或多次起诉的,赔偿金额可达30万-50万元;</li>
<li>最高记录为2023年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一起“某里”恶意诉讼案中,判决原告赔偿被告80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及鉴定费,但该案因原告同时实施了商业诋毁行为,性质更为恶劣。</li>
</ul>
<p>因此,“某某捞”恶意诉讼案被判赔10万元+承担全部诉讼费,在餐饮行业恶意诉讼案件中属于较高判赔金额,体现了法院对恶意诉讼行为越来越严厉的打击态度。</p>
<h2>企业如何避免陷入恶意诉讼陷阱?</h2>
<p>通过这起案例,我们可以总结出几点实务经验:</p>
<ul>
<li>在品牌创建初期就应做好商标近似检索,避免与已有高知名度商标构成近似;</li>
<li>一旦遇到明显不合理的诉讼,要敢于积极应诉,保留对方商标未实际使用、囤积注册等反制证据;</li>
<li>必要时可反诉恶意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律师费、差旅费、商誉损失等合理支出;</li>
<li>对恶意诉讼行为可同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对其商标囤积行为进行监管。</li>
</ul>
<p>司法实践表明,随着恶意诉讼典型案例的不断发布和惩罚力度的加大,这种“碰瓷式维权”正在逐渐失去生存空间。合法经营的企业只要敢于亮剑、善于举证,往往能够获得法院的有力支持。</p>
<p>恶意诉讼不仅是对司法资源的浪费,更是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践踏。近年来,从“某某捞”到“某里”“某茶”等一系列案件显示,法院对恶意诉讼的认定标准日趋成熟,赔偿金额也在稳步提升。这既是对恶意诉讼者的有力震慑,也是对守法企业合法权益的有力保护。希望每一起典型案例都能成为一面镜子,让市场主体在行使权利时多一分克制,在面对不正当竞争时多一分勇气。</p>
<p>本文根据已公开裁判文书整理,仅供学习交流,案例细节已做脱敏处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