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诉某科技公司触电伤害及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平台从业人员陈某受聘于某科技公司承包人赵某,在位于某写字楼的办公场所进行服务器机房线路改造作业。作业当日,陈某在未切断总电源的情况下违规操作,不慎触碰裸露高压线导致严重触电。事故致陈某全身多处深度烧伤,经抢救后遗留重度功能障碍,经鉴定为职业病相关损伤。陈某随后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确认劳动关系、认定工伤及赔偿。仲裁委依据工资流水认定陈某停工留薪期,并确认其受雇于承包人赵某,赵某所属某科技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陈某伤情稳定后,因赔偿金额争议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等共计80余万元。
审理过程
法院经审理,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陈某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及误工期进行鉴定。法院结合工资流水确认停工留薪期为12个月,认定陈某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属工伤。鉴于承包人赵某无用工主体资格,某科技公司作为发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某科技公司赔偿陈某医疗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85万元。其中护理费按当地护工标准及鉴定意见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驳回陈某其他过高诉求。
涉及法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0条、第三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平台从业人员在办公场所作业触电致伤的责任承担主体,强调了承包人无资质时发包方的连带责任。通过细化停工留薪期认定及护理费计算,为同类工伤及职业病关联伤害案件提供了裁判参考,保障了新业态从业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