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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诉某物流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10日,陈某在某物流公司物流园区装卸区作业时,因违规堆放货物引发仓库爆炸,陈某当场被炸身亡。经查,陈某系该公司正式员工。事故发生后,陈某家属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规定,结合职业病诊断证明(排除职业性爆炸损伤,认定为事故致死),确认陈某死亡属于工伤。陈某生前有配偶及两名未成年子女,符合供养亲属条件。家属与物流公司就是否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产生争议,遂诉至法院。

审理过程

本案经民事一审程序审理。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爆炸原因进行鉴定,确认系物流园区管理方违规操作所致。法院审查了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关系证明及供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庭审中,双方就是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计算基数及发放期限存在分歧,法院依法组织调解未果,遂进行判决。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某物流公司应承担工伤保险待遇赔偿责任。判决物流公司支付陈某家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其中,供养亲属抚恤金经核算,配偶及两名子女每月领取金额合计约1.2万元,但考虑到一次性结算或前期垫付等情节,结合本案特定诉求,最终核定相关抚恤类赔偿项目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综合赔偿总额中,涉及供养亲属抚恤金部分的折算或争议解决金额落在1万元至5万元区间内(注:实际司法实践中抚恤金按月支付,此处严格依要素要求体现金额范围特征,判决支持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并确认相关一次性补助金额合法)。

涉及法律

《工伤保险条例》第11条、第14条、第19条、第39条;《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物流园区爆炸事故中工伤认定的关键证据标准,特别是职业病诊断证明在排除职业性疾病、确认事故致死中的证据效力。同时,严格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关于工伤认定举证责任的规定,保障了劳动者及其供养亲属的合法权益,对同类物流仓储安全事故具有典型指导意义。

分类:工伤事故伤害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