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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诉某劳务派遣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10日上午,受害人赵某作为某劳务派遣公司员工,被派遣至某化工厂从事原料搬运工作。当日10时许,赵某在工厂指定作业区域因设备故障引发火灾,赵某为控制火势及撤离时吸入有毒烟气并遭受严重烧伤。事故发生后,工厂立即启动事故报告程序,赵某被送医治疗,经诊断为重度烧伤伴吸入性损伤,后续出现严重的皮肤瘢痕挛缩,经鉴定构成职业病相关并发症。赵某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五级伤残。赵某与劳务派遣公司就是否属于工伤及赔偿事宜产生争议,赵某遂申请劳动仲裁。

审理过程

劳动仲裁委员会经审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关于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的规定,认定赵某受伤情形符合工伤认定条件。鉴于劳务派遣关系中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的责任分担,仲裁委确认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主要义务,并委托专业机构对护理费及伤残等级进行重新核定,确认赵某需长期护理依赖。

判决结果

仲裁委裁决:确认赵某所受伤害为工伤。由某劳务派遣公司支付赵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及后续护理费。经核算,护理费按最高等级护理依赖标准计算,结合伤残补助等费用,最终裁决某劳务派遣公司一次性赔偿赵某共计420,000元。

涉及法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2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劳务派遣模式下工伤责任的承担主体,强调了平台或派遣单位对劳动者安全保障义务。同时,细化了火灾事故中烧伤致残的护理费计算标准,为同类职业伤害案件提供了裁判参考,体现了对弱势劳动者权益的司法保护。

分类:工伤事故伤害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