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卫健委药房主任叶某超越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11月期间,叶某在担任某市卫健委下属某医院药房主任期间,利用负责药品采购的职务便利,通过伪造药品采购合同、虚增采购价格等方式,擅自决定将医院采购资金15万元转入个人控制账户。其通过亲属代持方式,将部分款项用于投资理财产品,剩余资金用于偿还个人债务。2023年1月,该院在内部审计中发现药品采购异常数据,经核查锁定叶某违法线索。叶某在初查阶段主动交代部分事实,但未退缴全部赃款。案件造成医院直接经济损失12万元,导致部分患者药品价格虚高,引发群众对医疗系统廉洁性的质疑。其行为严重破坏医疗物资采购秩序,损害公共利益,构成典型职务滥用案例。
审理过程
某市监察委员会依线索立案调查,经询问证人、调取账目等程序查明事实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叶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违法所得15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医疗系统公务员须严守权力边界,滥用职权损害民生福祉将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