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住建局原局长肖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8月至2023年5月期间,肖某利用其担任某省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通过违规干预招标程序、伪造工程验收材料等方式,为关联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其具体手段包括:擅自修改项目招标范围、授意下属降低审核标准、违规审批施工资质,导致多个工程合同金额虚高。经审计查明,肖某通过上述行为非法获取财物共计480万元,其中300万元用于个人海外投资,剩余部分通过亲属账户转移至境外。2023年10月,某省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其财产异常变动线索,经立案调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肖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赃款200万元,并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造成公共工程资金损失逾600万元,多个项目因质量不达标被责令重建,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省纪委监委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经审查于2024年1月提起公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肖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其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严守程序正义,滥用职权行为不仅违反法律程序,更严重损害国家建设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