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处级干部姚某滥用职权干预招投标案

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处级干部姚某滥用职权干预招投标案

案件事实

2021年至2023年期间,姚某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科负责人时,利用职务便利多次违法干预招投标活动。其通过收受多家投标企业贿赂,违规泄露招标文件关键信息,操纵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帮助特定企业篡改投标报价,致使多个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流于形式。涉案金额累计达320万元,赃款主要用于购置高档房产及奢侈品。2024年3月,某市纪委监委接到实名举报后启动调查,发现姚某长期通过'定制化'招标程序为关联企业谋取利益。在案件审理阶段,姚某虽承认部分犯罪事实但拒不退赃,导致多个项目最终因质量问题被责令整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逾400万元。案发后,相关投标企业被依法追责,涉案项目重新组织合规招标。

审理过程

2024年4月某市监委立案调查,5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6月法院依法公开审理,7月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姚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公职人员不得以权谋私扭曲招标程序,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损害公共利益。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24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