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财政局基层采购员赵某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4月至2023年6月期间,赵某在担任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科员时,利用负责招标文件审核的职务便利,多次超越职权范围擅自修改采购方案。通过虚构供应商资质、抬高项目预算等方式,违规为关联企业谋取中标机会,累计涉案金额达120万元。赃款主要用于其个人投资及偿还债务,造成国家财政资金重大损失。2023年7月,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某市政工程采购项目存在异常,经调取资金流向和招标资料,锁定赵某的违法线索。赵某在初核阶段主动退还部分赃款,但在侦查阶段仍拒不交代全部违法所得。其行为直接导致多个政府采购项目质量不达标,引发群众对公共资源分配不公的强烈质疑。
审理过程
某市监委对赵某涉嫌职务犯罪立案调查,经核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3年12月,某市法院依法对本案进行一审公开审理,庭审重点围绕赵某超越职权的具体行为及造成的经济损失展开质证。
判决结果
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违法所得。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基层政府采购人员须严守权限边界,任何超越职权的违规操作都将依法追责,维护财政资金安全与公平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