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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交通局基层干部钟某委托理财受贿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2年12月期间,钟某在担任某县交通局工程管理科科员时,利用负责农村道路改造项目审核的职务便利,接受施工方负责人李某请托,通过虚构工程项目收益的方式,以'委托理财'名义收受李某给予的人民币2.3万元。钟某将该款项用于个人炒股,后因项目验收审计发现资金异常,被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经查证,钟某在办理某乡镇道路扩建项目时,故意隐瞒工程造价虚增部分,为李某违规审批增加工程预算120万元。案发后钟某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交代了通过'理财'形式收受好处费的犯罪事实。其行为导致多个工程招投标流于形式,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共计87万元,严重破坏基层工程建设领域廉洁生态。

审理过程

案件由县审计局在专项审计中发现线索移送检察机关,经初查后决定再审,由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庭审中被告人钟某对指控事实供认不讳。

判决结果

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钟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人员需筑牢廉洁防线,防止利益输送侵蚀工程建设领域公平

分类:受贿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