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生态环境局科员曹某赌博型受贿案
案件事实
2021年4月至2023年6月期间,曹某在担任某市生态环境局执法科科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某环保企业办理排污许可提供帮助。该企业负责人王某多次邀请曹某参与地下赌场赌博,期间曹某以借款名义收受王某现金共计15万元,后通过虚构环保项目验收报告方式为王某企业争取政策优惠。审计部门在2023年9月专项审计中发现曹某账户存在异常大额资金流动,经调查发现其多次在赌场接受贿赂且未如实申报财产。曹某在案发后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供述犯罪事实,但其行为导致相关环保项目监管失职,造成公共财政资金损失约80万元。涉案资金主要用于偿还赌债及个人消费,案发后王某企业因违规排污被责令整改,曹某所在单位亦暂停其职务晋升。
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曹某有期徒刑三年,涉案单位提起上诉。二审期间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最终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结合曹某受贿数额及退赃表现,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
案件意义
警示公职人员需防范赌博等隐蔽手段腐蚀,严守廉洁底线,维护生态环保领域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