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副主任卢某超越职权干预招投标案

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副主任卢某超越职权干预招投标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3年8月期间,卢某利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便利,在多个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通过违规设定技术评分权重、泄露评标信息等方式,帮助特定企业中标。其先后收受企业负责人财物共计280万元,部分资金用于个人投资及奢侈品消费。2023年10月,某县纪委监委在核查工程回扣线索时发现卢某违法所得,经立案调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审理期间,卢某家属代为退缴赃款200万元,并主动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该行为导致多个项目招标流于形式,造成公共资金损失逾500万元,严重破坏招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县纪委监委移送检察机关,经审查后提起公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卢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基层权力监督缺失对招投标制度的侵蚀,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严守职责边界。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