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乡镇建设管理站原站长谢某超越职权违规决策案
案件事实
2021年4月至2023年6月期间,谢某在担任某县乡镇建设管理站站长时,利用其负责农村基建项目审批的职务便利,擅自决定将本应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20万元以虚假合同方式转入关联企业账户。通过伪造工程验收报告、虚增工程量等手段,谢某违规审批4个未经招投标的工程项目,累计套取财政资金15.8万元用于个人偿还债务。2023年8月,某市纪委监委在调查该站违规发放补贴问题时发现谢某涉嫌滥用职权,经立案调查确认其犯罪事实。谢某在初审阶段拒不认罪,但在二审期间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坦白犯罪细节。该案导致3个重点项目因资金挪用延误施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计87万元,严重损害基层政府公信力。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监委立案调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一审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谢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谢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依法追缴违法所得15.8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基层自治组织人员须严守权力边界,杜绝以权谋私行为,维护公共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