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行政审批局原局长曾某委托理财受贿案
案件事实
2019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间,曾某利用担任某省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便利,在审批企业资质、项目许可等事项中为多家企业负责人提供帮助。收受请托人李某、王某等人给予的委托理财资金共计120万元,通过虚假投资项目将款项转入亲属账户,以获取非法收益。案件系某省纪委监委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侦查发现曾某长期通过'委托理财'形式掩盖受贿实质,涉案资金最终通过多层转账方式隐匿于境外账户。曾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赃款80万元,对其受贿行为供认不讳。其行为导致行政审批程序公正性受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案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资质造成公共财政损失逾500万元。
审理过程
2022年7月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同年10月移送审查起诉,2023年1月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判决结果
曾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九十三条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自治组织人员必须严守廉洁底线,防范新型腐败手段侵蚀公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