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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行政审批局原局长王某行贿案

案件事实

2022年3月至2023年6月期间,王某利用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便利,在企业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通过收受企业负责人给予的'服务费',为相关项目审批提供不正当便利。王某以亲属名义虚设咨询公司,通过伪造合同、虚开发票方式非法获取4.8万元人民币,其中2.3万元用于个人日常消费,剩余部分存入其控制的他人账户。2023年8月,某市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王某办公室高档茶具采购记录异常,随即启动调查程序。王某在初核阶段主动交代部分违纪事实,并退缴赃款3万元。经司法审计确认,其家庭财产与合法收入存在明显差距,导致国有资产在审批环节出现重大流失风险,造成某企业违规获得2000万元政府补贴资格。王某对指控事实供认不讳,但辩称部分款项为'行业惯例'。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监委立案调查,经审查后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判决结果

王某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4.8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廉洁底线,杜绝以'行业惯例'为名行行贿之实,维护行政审批公正性。

分类:行贿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