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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住建局原局长陈某行贿案

案件事实

陈某自2018年起担任某省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多个市政工程项目审批及招投标环节收受承包商回扣。通过虚构工程量、降低资质审查标准等方式,为相关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累计收受财物达320万元。涉案资金主要用于个人奢侈消费及境外投资。2022年6月,某市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其存在异常资金流动,经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陈某在调查初期主动退缴赃款120万元,后在审查起诉阶段配合调查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行为导致多个工程质量不达标项目获批,造成公共财产损失逾800万元,严重破坏工程建设领域公平竞争秩序。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纪委监委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经审查起诉后某省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庭审历时三日,充分质证辩论。

判决结果

陈某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50万元;违法所得320万元予以追缴,不足部分继续退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不得在工程建设领域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维护公共资源安全需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分类:行贿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