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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卫健委原处长金某徇私舞弊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2年,金某在担任某市卫健委医政处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医疗器械采购招投标,通过篡改招标文件、泄露评标信息等方式帮助关联企业获取合同。涉案金额达320万元,其中150万元用于个人购置房产,80万元通过虚假投资流向境外账户,其余资金用于挥霍。2023年群众举报引发调查,发现其长期通过伪造审批手续、虚增项目预算等手段侵吞公共资金。金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后在证据确凿情况下退还全部赃款并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该行为导致某市三甲医院采购成本虚高,造成国家经济损失逾500万元,严重破坏医疗物资采购秩序。

审理过程

案件经初审认定存在程序瑕疵,启动再审程序重新核实证据。检察机关补充调取医疗设备采购档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审计,最终在2023年12月完成再审判决。

判决结果

以滥用职权罪判处金某有期徒刑五年,追缴违法所得320万元并处罚金2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警示医疗系统监管人员须严守程序正义,杜绝权力寻租对公共资源的侵蚀。

分类:滥用职权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