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行政审批局处级干部马某行贿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7月期间,马某利用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审批服务二科科长职务便利,在办理某企业资质审批事项中,接受该企业负责人王某所送现金共计15万元。王某通过其亲属分五次将装入茶叶盒内的现金转交马某妻子,马某随后违规加快审批流程并违规出具证明文件。2022年10月,纪委监委在核查某企业违规审批案件时发现马某异常资金流动线索,经立案调查查明其行贿事实。马某在审查调查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该行为导致某市行政审批局在2021年度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且造成涉案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审批资格,扰乱市场秩序。
审理过程
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某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马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
案件意义
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廉洁底线,杜绝以权谋私行为,维护行政审批公正性与司法廉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