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杨某交易型受贿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3年6月期间,杨某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时,利用负责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的职务便利,通过操控招投标程序、设置不合理评标条件等方式,为多家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其先后收受投标企业负责人王某、李某等人给予的现金贿赂共计15万元,其中部分款项用于购买奢侈品,部分通过亲属账户进行资金拆分。2023年8月,某市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杨某名下资产异常增长线索,经立案调查确认其涉嫌交易型受贿犯罪。杨某在审查调查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行为导致多个招投标项目出现串标现象,造成国有资金损失逾800万元,严重破坏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
审理过程
2023年8月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同年11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4年1月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判决结果
杨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公职人员不得利用招投标权力谋取私利,维护政府采购公平性需强化监督制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