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行政审批局原处长马某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4月至2023年6月期间,马某在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处处长时,利用负责项目审批的职务便利,通过伪造企业资质文件、违规缩短审批时限等方式,为三家私营企业办理无资质经营的化工项目提供帮助。其先后三次收受企业贿赂共计12万元,其中6万元用于个人投资,3万元赠与亲属,其余3万元据为己有。2023年8月,某市纪委监委接群众举报后启动调查,经查实马某在审批过程中故意违反《行政许可法》第26条关于法定程序的规定,导致项目未经环评即投产,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及公共安全隐患。案发后马某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承认犯罪事实,但因其行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导致某市被迫对涉案企业项目进行拆除,损失财政收入超800万元。该案件暴露出行政审批领域权力监督缺失问题,引发当地公共资源管理秩序混乱。
审理过程
2023年8月立案调查,同年11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4年1月一审开庭审理,某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马某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涉案赃款全部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国企人员必须严守行政审批程序规范,杜绝权力寻租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法治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