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医院处级干部孙某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案
案件事实
2021年至2023年,孙某在担任某市人民医院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通过伪造审批文件、操纵招标程序等方式,为关联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其通过虚构项目合同、虚增设备价格等手段,累计非法获取财物320万元,其中120万元用于个人投资,剩余资金通过亲属账户转移至境外。2023年6月,某市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该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孙某在初查阶段主动交代部分违纪事实,但拒不退缴全部赃款,案件经检察机关审查后提起公诉。其行为导致医院采购成本大幅增加,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逾800万元,严重破坏医疗医药行业公平竞争秩序。
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于2024年3月公开审理本案,孙某所在单位及关联企业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孙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孙某犯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十万元;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九条、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警示医疗医药领域国企人员必须严守职责边界,杜绝权力寻租行为,维护国有医疗资源分配公正性。